2023数字经济系列报告由樊重俊教授数字经济系列报告团队整理编写,由《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分析》、《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分析》、《数字贸易发展情况分析》等子报告组成。本《我国数字贸易与跨境电商发展情况分析》子报告由樊重俊、黄逸凡、张红柳主笔。
樊重俊,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数字经济与跨境电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全球电子商务大会联合创始人,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院院长、人工智能专业负责人,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理事、协同创新与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工程管理学会数字经济与数智化转型专委会理事长、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数字前沿研究(Digital Forward)》主编、《上海管理科学》编委。
1 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概况
数字贸易是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促进效率提升和结构优化的一系列对外贸易活动。相较于传统贸易,数字贸易能帮助降低贸易成本、丰富参与主体、促进各方协同,推动全球贸易便利化。按照交易方式划分,数字贸易包括两个部分:数字交付贸易与数字订购贸易。其中,数字交付贸易分为数字技术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产品贸易和数据贸易;数字订购贸易分为跨境电商交易的货物和服务。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快速发展,数字显示,2022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到2.5万亿元,比5年前增长了78.6%,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2.1万亿元,比两年前增长30.2%[1],可见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之迅速。
近年来,我国不断提高数字贸易开放创新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数字贸易发展创新平台,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同时我国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持续深化,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推进“数字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发出数字治理“中国声音”,加快加强发展数字贸易[2]。
2 我国数字交付贸易发展概况
2021年我国数字交付贸易进出口额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态势。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交付贸易出口额为1948.4亿美元,同比增长26.2%;进口额为1648.4亿美元,同比增长18.1%[3]。据商务部报道,2022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到2.5万亿元(以2023年8月7日汇率换算约为3495.0亿美元),比5年前增长了78.6%[1](参见图2-1)。相比之下,近几年我国数字交付贸易出口额增长率有激增趋势,而进口额增长率相对稳定。
图2-1 2016-2022年我国数字交付贸易进出口额及同比增长率(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商务部
3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3.1 整体发展概况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恢复,经济韧性持续显现,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增速虽有所放缓,但总体发展势头依然强劲。其中,跨境电商依然保持发展趋势,促进外贸进出口持续增长。据海关统计调查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出口1.55万亿元,增长11.7%;进口约0.56万亿元,同比增长4.9%[4](参见图3-1)。
图3-1 2019-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及同比增长率(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
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2.07万亿元的37.32%,此外,2018-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分别为29.50%、33.29%、38.86%、36.32%、37.32%[5](参见图3-2)。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随之行业的发展及传统外贸增长有关,总体来说渗透率在稳步的提升。目前独立站等模式的出现,给跨境电商企业更多的渠道选择,也将带动行业规模的发展。
图3-2 2018-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
资料来源:网经社
从贸易伙伴看,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额排名前十的国家(地区)为: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越南、韩国、泰国、菲律宾、印度、日本;进口额排名前十的国家(地区)为:中国香港、韩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荷兰、新西兰、德国、法国、英国。
从国内区域来看,东部沿海地区仍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集聚地,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山东、浙江、福建、江西,占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的69.7%[4]。
从增速来看,中西部地区跨境电商快速发展,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速排名前五的省份为:云南、青海、河北、内蒙、四川。
从原产地看,原产自日本、美国和韩国商品的跨境网络零售进出口额居前三位,占整体跨境网络零售进出口额的29.3%[6](参见图3-3)。
图3-3 2022年我国跨境网络零售进出口原产地国和地区交易额占比
资料来源:商务大数据
从进口品类来看,化妆品、粮油食品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跨境网络零售进出口额位居前三位,占整体跨境网络零售进出口额的72.9%[6](参见图3-4)。
图3-4 我国跨境电商进口额排名前十的品类占比及增速
资料来源:商务大数据
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于2022年印发了《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推动跨境电商进口发展、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及加大对海外仓的金融支持力度。
3.2 重点领域发展概况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在物流服务、B2B支付服务、软件运营服务领域内成效显著,更加注重进出口相关工作的便利性、服务性、连通性及安全性,为重点领域业务实施与数字化转型提供极大助力。
(1)跨境电商物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海外仓服务和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22年,我国海外仓超过2400个,面积超过2500万平方米;其中,跨境电商海外仓超过1500个,面积约1900万平方米。通过划分区域、规范库内作业、制定产品分类标准、引人仓库管理系统等方式,我国海外仓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助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是中欧班列对跨境电商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如中欧班列“长安号”2022年全年累计开行跨境电商班列198列,是2021年发运量的1.6倍,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35.1亿元,同比增长40%。三是“丝路海运”电商快线助推跨境电商走出去。2022年6月10日“丝路海运”电商快线正式启动,至今稳定运行29个航次,从厦门港“点对点”直达菲律宾马尼拉南港,航程仅需两天效率全球领先。电子商务货物可享受提前进场、直提直装、快速通关、无缝中转等便利措施,加快跨境电商企业和制造企业“走出去”步伐[4]。
(2)跨境电商B2B支付服务日趋完善。2022年,跨境支付服务企业在跨境电商B2C的基础上聚焦跨境电商B2B,推出了服务中小跨境电商企业的跨境B2B收款业务。目前,我国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已经从跨境电商收款、收单等基础金融服务,向供应链金融、外汇、资金管理、保险、财税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发展。
(3)跨境电商软件运营服务(SaaS)快速发展。一方面,我国跨境电商SaaS规模持续扩大。据艾瑞咨询测算,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SaaS市场规模达到103亿元同比增长40.2%。另一方面,我国跨境电商SaaS在营销、企业资源计划和供应链等场景的服务功能不断完善。跨境电商营销SaaS已经覆盖了建站、选品、运营和获客等场景,其对独立站卖家的渗透率最高;跨境电商ERPSaaS具备财务、订单、仓储、发货等管理功能,约有50%的跨境电商企业使用了ERP服务;跨境电商供应链SaaS覆盖了跨境资金、物流及产品供应等环节,有25%的跨境电商企业使用了供应链服务[7]。目前,我国跨境电商SaaS行业整体仍处于发展期,各SaaS服务商正在积极探索更多的服务场景和领域,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蓄力迎接下一轮增长。
3.3 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我国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形势变化,紧抓数字时代发展机遇,将数字中国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单篇部署“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出台《“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信息化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化巩固期,要加快构建数字社会,极大提升基于数据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国家治理效能;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突破期,要积极倡导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构建网络空间国际规则体系,推动互联网发展造福世界人民。
现阶段已明确“十四五”时期数字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力争到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备、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数字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数字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数字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数字化发展环境日臻完善(参见表3-1)。
表3-1 “十四五”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
注:带*的为2019年数据
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数字中国建设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拓展数字领域国际合作,不断培育新发展动能,激发新发展活力,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支撑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数字中国建设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取得了新的重要成就。
参考文献:
[1] 经济日报官网. [EB/OL]. [2023-03-02].
http://paper.ce.cn/pc/content/202303/03/content_269871.html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 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1) [R]. [2023-01-17].
https://cif.mofcom.gov.cn/cif/html/upload/20230202091317300.pdf
[3]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库 [EB/OL].
https://unctad.org/statistics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2年跨境电商进出口情况 [R/OL]. [2023-06-09].
http://dzsws.mofcom.gov.cn/article/ztxx/ndbg/202306/20230603415404.shtml
[5] 网经社官网 [EB/OL].
http://www.100ec.cn/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网 [EB/OL].
http://www.mofcom.gov.cn/
[7] 艾瑞咨询. 2022年中国跨境电商SaaS行业研究报告 [R]. [2022-06-24].
https://report.iresearch.cn/report_pdf.aspx?id=4012
资料来源:中国出入境检疫检验协会公众号及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