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丁 莹)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22年底,国务院已先后分7批设立165个综试区,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旨在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据介绍,2022年11月,国务院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切实发挥综合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更好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支持政策,企业可以选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对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地区)自动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政策,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束珏婷介绍说,近年来,综合试验区作为跨境电商发展的创新高地,有效助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有力推动了业态创新发展,整体呈现出3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规模占比高。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11万亿元,增长9.8%。其中各综试区的进出口额占比超过九成。二是主体质量持续优化。目前各综试区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约20万家,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超过9300家。三是产业配套日趋齐全。各综试区积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丰富各类配套设施,涌现了一批支付、物流、营销等环节的专业服务商。
下一步,商务部将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设一批优秀试点,指导各综试区结合各地产业优势积极创新,实现差异化发展。二是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加强对规模化、专业化跨境电商企业的培育,提升综合竞争力。三是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开展优秀实践案例遴选,总结梳理成熟的经验做法,向全国复制推广。四是加快跨境电商领域的国际合作,支持各类主体开拓好海外市场,加强与其他国家在规则制定、标准建设等方面的协调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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