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关务谈从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说起“
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部门负责人提出,下一步,海关将不断完善有利于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制度,目前,海关正在研究推广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
跨境电商货物出口相比于一般贸易货物出口,存在许多方面不同,这就要求相关的操作步骤要有别于现有一般贸易模式,那么主要有那些不同呢?
“首先,从货物组成来说,一般贸易出口下,多为单个货主整柜货,而跨境电商货物主要为多卖家,多频次,多商品。往往一个集装箱内是有几十个卖家,商品种类上百个,从申报方面,往往很难做到规范申报,如遇到查验,往往很难找到对应的货物,一般电商货物的装箱情况见下图:

其次,目前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物流业态为货主交由物流公司后,由物流公司负责包括出口清关,国际运输,海外清关,海外派送等全流程服务,物流公司以产品化推出不同时效的物流产品,这就要求在出口环节要做到高时效性,以美森快船为例,快船挂靠国内厦门,宁波,上海三个港口,厦门未赶上船后,往往会采用国内陆运方式至宁波或上海装箱,这就意味着在时效方面,并不会像传统一般贸易那样会预留足够的时间来处理查验异常。而先查验后装箱的模式,可以解决目前跨境电商货物出口的查验痛点和时效性难题。

先查验后装箱模式在现有一般贸易拼箱货场景下有较好应用,也给拼箱货出口查验方面带来便利,通过设置在码头附近的拼箱仓库,货物运抵仓库后,发送运抵,然后申报,如遇查验,则查验完装箱。
对于跨境电商货物出口,先查验后装箱模式可在一下场景中推广:①现有一般贸易模式拼箱模式复制,此种方式可将货物集中在拼箱仓库。按照现有跨境电商货物出口物流路径来说,推广有较大难度,需要改变现有物流服务商的仓库布局,也会增加操作成本。
②利用海关监管场所,采用转关运输方式。非港口型的内陆地区,可以利用原先的海关监管场所,在监管仓内完成货物货物集散,然后查验,装箱,进港。此种方式推广难度较第一种有所降低。
③利用港口附近综保区,充分利用综保区政策,推广先查验后装箱模式。
基本业务流程:①跨境电商企业货物以分类监管方式入库综保区分类监管库,入库后完成理货。
说明:利用综保区分类监管政策,非保货物便捷进出区及退换货。
②对有退税需求的,将非保货物转为1210保税货物,其他贸易方式申报货物和保税货物拼箱出口
说明:利用非保货物转为保税货物无需实物进出卡口政策,在仓库内完成货物状态变更,支持多种贸易方式集拼出口,适用跨境电商多业态需求,对有退税需求的企业采用二线入区方式出口,完成退税,申报方式可采用0110。对无票业务可采用1039方式出口,还可与9710,9810拼箱。1210出口方式分为海外仓模式和零售出口模式,可在综保区内完成货物入区退税后,根据消费者订单以包裹形式出境,也可以以海外仓模式出口至海外仓。
③将码头运抵功能前置到综保区,综保区仓库发送运抵,报关申报,货物放行或查验,如查验,可直接对理货完的货物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装箱进港,1210出口货物退运后退回综保区,免征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便捷入区。
说明:前置运抵功能到综保区内,运抵发送,然后报关,放行或查验后,完成装箱进港,避免因查验造成二次装箱动作。
个人比较看好第三种方式,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有关事项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2号)关于优化综合保税区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5号)政策,给非保货物转为保税货物提供便利,减少物流成本,同时非保状态下,货物的进出区也较方便。综保区入区退税政策,货物二线出区后完成退税。货物二线入区退税后,存放于综保区,根据业务需要,在综保区内可以以包裹形式出口,直达国外消费者手中,通过代替海外仓操作,降低物流成本,实行综保仓,海外仓联动。也可直接批量出口至海外仓。同时,在退货方面,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23年第34号)政策,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在查验方面,通过运抵前置,将码头运抵功能前置到综保区,货物入区理货完成后,发送运抵,报关申报。如遇查验,则在仓库内查验,查验完成后,装箱进港,避免以往进港二次掏箱,二次理货操作,提高通关效率。
作者:刘海波2022年江苏省关务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
2023年江苏省关务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
2023年第三届全国报关与国际货运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组二等奖,中国关务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边学习,边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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