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
公 告(2022)赣
0823破5号
本院根据习海林的申请,于2022年8月9日裁定受理峡江县达韵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8月12日指定吉安文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峡江县达韵物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峡江县达韵物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9月13日前,向峡江县达韵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5楼;联系人方式:王风顺 13970641571)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峡江县达韵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峡江县达韵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9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在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峡江县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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