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快递站点老板跑路留下满屋空包裹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据悉,在广东深圳,一快递站老板疑将客户的包裹全部拆开,拿走了值钱的东西。据知情人士称,有人来取快递发现了该情况,于是报警处理。

据隔壁超市店主称,该快递站老板欠了三四十万元债务后跑路。目前,辖区派出所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那么快递点老板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可能面临什么法律处罚呢?
据律师表示,本案中,快递站老板确实私拆快递改变财物占有,涉及到侵占、盗窃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侵占罪的行为是将代为保管的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归还。即合同占有变为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经权利人主张归还而拒不归还。
如果案件中的快递公司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对快递货物合法占有,但其工作人员也只是一种“占有辅助”状态,就不能认为快递站的老板或工作人员对快递的财物系委托占有,也就不成立侵占罪。
其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或者第三者占有的行为。若又存在价值较大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依法应以盗窃罪论处。
而显然,该案中快递站老板将客户的快递拆开拿走值钱物品这种占为己有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主观目地,故涉嫌盗窃罪。
快递丢失、被盗,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对于消费者损失的快件,若是网购物,在没有收到货的情况下,可以向卖家申请退单退款处理,卖家在赔偿完消费者的损失后,可以根据和物流公司签订的合同,向物流共公司来主张赔偿;若是消费者自己邮寄的快递,一般而言,赔偿是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如果快递购买了保价,则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保价,则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赔偿。
而此事也引来网友热议,纷纷喊话快递公司不要囤积快递,能第一时间送货上门。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底,国家邮政局正式发布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集意见稿。

此次“新国标”最大的变化是,首次明确了关于派件服务的相关问题,比如派件次数、上门派件费用等。
“新国标”将允许快递公司提供收取上门派件费用的权限,特定情况下的“送货上门”可额外收取费用。

征求意见稿指出,当收件人选择上门投递快件选项却超过 2 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收件时,快递公司可以提出收取额外费用。
具体来说:
▷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 2 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 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 8 小时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
▷上门投递 2 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
▷若此后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若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可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网友对于这项新规表示支持,将快递投柜还是送上门的选择权还给消费者,做好事先沟通能减少很多麻烦。若消费者认为费用不合适,那就约定用什么方式配送,若消费者觉得取件麻烦,那就付费。总的来说,新规实施后,消费者就能实现“包裹投递选择自由”了。
编辑:崔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