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报讯(记者杨旭)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国对食品经营许可制度进行了改革,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两证合一”。昨日,记者从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大连市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将于2016年开始启用。目前,我市已有5.2万余户《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单位和2.2万余户《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单位,上述单位将于3年内全部换证完毕。
此前,我国对食品的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分别进行行政许可,分别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此次整合后将统一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内容上较旧证更加全面,经营项目更加细化,经营业态将“食品流通”修改为“食品销售”,并明确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等,增加了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项目,使监管责任更明晰,便于社会监督。此外,新证下方添加了二维码标识,公众用手机扫描该二维码,即可查询食品经营单位的许可信息。新证的有效期也由以往的3年调整为5年。
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停止发放。食品经营者之前已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期间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到期延续或自愿申请换证的,按照许可管理权限,可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设在市、各区市县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窗口或市场监管所申请核发新证。
新证特点
1
明确“一地一证”原则。
要求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那么,同一经营者在二个以上不同经营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
许可范畴扩大,有网络经营项目的需要标注。
食品经营许可按照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进行明确和细化。主体业态主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如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销售)。
3
加入了二维码。
二维码具有防伪功能和查询食品经营者基本信息的功能。二维码中记载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仓库地址、主体业态、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等相关信息,方便消费者监督查询。食品经营者也可以将二维码印刷在食品包装或者公布于网络销售平台上,方便消费者监督查询。
4
编号发生变化。
按照“谁发证谁编码”原则,许可证编号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唯一的,任何一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编号,市场主体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存续期间,许可证编号始终保持不变。
5
证照关系变化。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以前则先需取得相关许可后再申请营业执照。
6
许可流程和时限
食品经营许可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决定、发证等环节。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7
关于现场核查情形
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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