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 9 月 12th, 2025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案例:兰州市某高校就读的小文收到某短视频平台推送的“寄拍试衣员”兼职,联系客服后,被拉进一个接单群。进群后客服称该任务简单易操作,具体操作就是接单后先出钱下单拍下衣服,作出好评,然后商家再返还本金、佣金、接单费等费用。小文想着既能赚钱又能穿新衣服,便欣然接受了客服派发的任务,第一单完成后小文很快收到本金和佣金。尝到甜头的小文在客服的指导下加大了刷单量,共计转账6.5万元,后对方迟迟不返本金和佣金,怀疑被骗后报警。

  “诚邀您兼职刷单,按条结算,日入百元不封顶”……类似这样宣称“工作轻松,报酬丰厚”的兼职在网上随处可见,让不少空闲时间较多的群体看到了商机,也让骗子们嗅到了骗钱的机会。什么是“刷单”?“刷单”违法吗?我们邀请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来以案说法。

  记者:什么是“刷单”?

  姜律师:刷单是一个电商衍生词,实质是虚假交易行为,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记者:“刷单”违法吗?

  姜律师:“刷单”违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公平、诚信”原则,严重的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的,依照《法》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需要注意的是,“刷单”的个人或团体,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害,也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姜律师提醒:网络交易也属于市场交易,“刷单”行为不仅破坏了电子商务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对社会诚信体系造成了冲击,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各电商主体应自觉诚信、合法经营,广大群众也要警惕网络“刷单”兼职,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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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U 137234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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