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货车超员丢了安全 贿赂民警更不应该
3月4日10时30分许,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延三高速延吉西收费站执勤,对出口的“两客一危”及重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黑BY0***的大型汽车时,发现车内驾驶室比较拥挤,检查证件发现车辆核定载客2人,经核对车上人员共计3人,超员1人。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该车车主雇用两位驾驶员装载蔬菜从河北出发到延吉,因为车主的老家在延吉,想节省路费,便挤进货车坐个“顺风车”。岂料刚驶出高速就被民警发现当场查获。面对民警,车主感到因自己的错误而导致驾驶员被处罚,十分惭愧,于是拿出100元现金,企图贿赂民警,逃避处罚,但被民警严词拒绝。

经过民警对车主和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二人表示认识到事情的危害性,虚心接受处罚。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驾驶员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