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的前海自贸区。 (视觉中国/图)
“跨境理财通”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一项标志性成果,也是全国实施个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实践。
试点至今已一年半,它的关注热度一直未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陈玉海曾表示,将适时拓宽“跨境理财通”等试点的深度和广度。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则在《关于加快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有序扩大“跨境理财通”的投资额度、产品范围,以及参与试点机构的范围。试点银行名单已在2022年底首度扩容。
一项热度如此高的金融市场试点,成效究竟如何?南方周末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
何杰从事金融工作三十多年,为此次两会准备了5份提案,其中,“关于优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建议”和“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优化金融数据跨境合规体系的建议”尤为受到关注。
“可以因应形势进行突破”南方周末:“跨境理财通”被认为是落实大湾区建设的重大金融创新举措。你在提案中认为试点效果不及预期。为什么?
何杰:2021年9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落地。这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一项标志性成果。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金融业界和大湾区居民都对此抱有很高的期待。
在业务试点规模上,“南向通”和“北向通”的额度均为15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底,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的个人投资者4.07万人,相关资金汇划22.21亿元(“跨境理财通”业务要求资金闭环,完整的业务涵盖一次汇出和一次汇入,实际业务规模更小)。从上述数据可明显看出,业务试点规模和活跃度与预想有较大差距。
南方周末:你和金融监管机构沟通过这个情况吗?你的预期和他们的预期有落差吗?
何杰:在国内,对于创新性业务的普遍做法是“先试点、后推广”,或分步骤、有条件地逐步实施,尤其是“跨境理财通”业务,它既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创新试点,也与居民财富管理、国家金融对外开放战略等息息相关。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在试点初期稳步开展、稳妥推进是正确和理性的选择。当然,我们也可根据试点情况、试点效果等,因应形势地进行改革、调整和突破。
期盼差异化、多样化南方周末:你认为之所以“不达预期”原因之一是:合格投资产品范围较窄,与市场需求存在距离,尤其是“南向通”投资者更青睐中高风险等级的权益类资产。你做了怎样的市场调研?
何杰:正如我刚才所提及,各方都对这项业务试点高度关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通过座谈和调研等方式与金融机构交流,金融机构直接面对众多的个人投资者,应该说掌握着第一手的资料。
在调研中,许多机构反映了对业务试点的新期盼和新诉求。就我个人了解的情况看,由于“南向通”投资者需满足一定的投资经验、家庭金融资产等门槛,相较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投资经验更丰富,也相对理性、成熟。
以QDII基金这一市场上推出较早的跨境投资机制为例,或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内地客户对海外资产的风险偏好和配置需求。目前,仍在运作的QDII基金中,风险等级为R4(中高风险)的基金占比最高,数量占比6成以上,规模占比9成以上。
与此同时,港澳也是重要的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内地居民在参与“南向通”时,的确希望有更多差异化、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可供选择,不仅包括中高风险等级的权益类资产,也包括更多差异化的低风险特色产品,如当前市场上的特优定期存款、澳门地区研发的“掉期通宝”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
南方周末:除了产品扩容,机构需要进一步扩容吗?
何杰:当前“跨境理财通”仅有银行机构参与。希望将符合条件的优质券商纳入“跨境理财通”服务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更多样化的资本市场产品及服务。
“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南方周末:如果按你的建议,降低“南向通”投资者家庭金融净资产100万元门槛,再叠加中高风险权益产品,是否会出现意料之外的风险?
何杰:中高风险权益类产品大多与资本市场相关。中国资本市场已行之多年,股票投资者基本形成了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理念和认知。与此同时,近年来,在资管新规等大背景下,监管部门多次强调要打破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因此,如果是成熟理性的投资者,即便产品出现相应风险和损失也可承受。当然,一个重要的基础是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尤其是通过“双录”等方式规范金融机构的业务销售行为。
南方周末:除了“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外,你还有哪些降低“理财通”引发风险的建议?
何杰:如新增年均收入作为“南向通”投资者财力证明条件,也可为个人投资者进行跨境资产配置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业务的活跃度。同时,跨境理财通业务具有完善的风险管控安排,通过资金闭环管理和跨境投资者保护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者得到保护。总体而言,风险相对可控。
“设立跨境服务中心”南方周末:如果涉及高风险级别的复杂金融产品,香港合格机构的从业人员宣教可能更清晰,但目前跨境业务宣传有政策限制。你有什么建议?
何杰:当前,受不允许开展“跨境展业、跨境业务宣传”等监管政策限制,内地投资者很难得到面对面的投资建议和业务指导。在与香港金融机构的交流中,他们表示,如果能够直接为内地投资者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对于提升“跨境理财通”的活跃度会有较大帮助。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中,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向内地客户转发香港持牌机构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这是一个较大的突破。《意见》也就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深港跨境业务创新等提出明确支持意见。
南方周末:你和监管机构沟通过吗?落实有困难吗?
何杰:允许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合格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进行跨境咨询、售后等服务,是探索落地“前海金融30条”政策的一项具体尝试,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期望借助“前海金融30条”发布的契机,充分利用好前海这个深港合作的“桥头堡”,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率先在前海开展相应的试点,为“跨境理财通”机制的优化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何杰。 (受访者供图/图)
“金融数据密集且敏感”南方周末: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必然涉及跨境金融数据流动。你在“优化金融数据跨境合规体系的建议”提案中称,目前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触发事前审批要求门槛低且无例外情形。这种要求主要为防范哪些风险?
何杰: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国家对于数据安全和数据的依法合规使用高度重视。因此,对于数据跨境管理的要求较为严格。由于金融数据相对密集,且较为敏感,如果拥有大量金融数据的主体未经评估和审核即向境外提供较大规模的金融数据,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在我看来,主要是为了防止以下情形:
一是数据出境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不足;二是向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不足、网络安全环境不稳定的国家/地区出境;三是未与境外接收方充分约定数据安全能力、数据保护责任义务;四是出境后可能遭篡改、破坏、泄露、丢失、转移或者被非法获取、非法利用等风险情形;五是可能导致境内个人金融数据主体权益及其权利请求得不到保障;六是未经审批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等。
南方周末: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审批时效长,有效期短,重新评估要求高。你认为造出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何杰:当前,除个别行业存在并行的其他审批机制外,各行业的数据跨境审核机制相对统一。金融数据跨境流动面临的主要还是各行业的共性问题。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国家对于向境外提供大量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情形,设置了较高的出境合规门槛,并采取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这一前置审批的严监管模式;二是《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实施时间不长,暂时还缺乏统一的申报细则等指引;三是网信部门审核尺度较严,审核过程中材料完备性要求高,实质性审查的内容和细节要求较多;四是金融数据出境涉及专业机构和主管部门较多,审核过程中部门协同、咨询意见的耗时较长。
“建立低风险金融数据出境目录”南方周末:放宽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需求急迫吗?
何杰:当前,金融数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跨境流动具有较强的现实紧迫性和重要性,尤其是集团内部的跨境数据共享等场景需求迫切。因此,金融数据跨境审查机制需要兼顾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现实需求等多个方面。
南方周末:如果按你的建议,把目前的“从严从紧”政策放宽,如何兼顾金融数据安全?
何杰:在我看来,通过以下措施可以更好满足各方需求:一是持续完善申报指引,建立低风险金融数据出境目录。对拟开展金融数据跨境活动的主体进行辅导,或出台金融数据安全的细则或指引,帮助金融机构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在这方面,可借鉴当年IPO审查的经验,定期针对共性问题完善申报指引,也可编写金融数据跨境常见问题及解答等,通过多种形式的指引性文件,提前明确数据出境必要性判断规则、接收方安全能力标准、申报主体等重点事项,提升申报效率。此外,还可在个别地区先行开展金融数据跨境试点,拟定金融数据低风险出境目录,对特定场景、特定跨境需求实施“简易程序”,加快低风险出境场景的审核效率。
二是加强后续监管。加强金融数据出境的后续监管,对金融数据跨境过程中的合规情况和数据安全保障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如定期/不定期抽查);对违反法律规定、危害金融数据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
三是加强境内外监管合作。将放宽的场景限制在数据保护水平、政策法规情况得到认可的国家和区域,并持续加强与境外接收方所在国/地区的监管执法合作。
南方周末记者 谢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