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9 月 16th, 2025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知发保字〔2022〕27号,以下简称《方案》)经国务院同意于2022年6月印发。按照《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函字〔2022〕104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等部门,共同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遴选出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名单。现将名单(按行政区划)公示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

安徽省合肥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深圳市

四川省成都市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如认为相关城市(地区)存在不宜列为示范创建情形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我局反映。

反馈电话:010—62083431  010—62083470

传    真:010—62083171

电子邮件:shifanqu@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17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News财经APP

Avatar photo

作者 UU 13723417500

友情提示:现在网络诈骗很多,做跨境电商小心被骗。此号发布内容皆为转载自其它媒体或企业宣传文章,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无意冒犯,如有侵权请联系13723417500删除!

声明本文由该作者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发表回复

服务平台
跨境人脉通
选品平台
U选Market
展会&沙龙
群通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