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 9 月 12th, 2025

2022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于4月20日至26日开展,主题为“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01您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吗?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它是一种无形财富,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02您知道知识产权的类型吗?知识产权的类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03侵害知识产权会触犯哪些罪名?1.假冒注册商标罪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4.假冒专利罪5.侵犯著作权罪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7.侵犯商业秘密罪04知识产权受侵如何维权?1.协商解决权利人可与被侵权当事人进行协商,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志等。2.向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当侵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前期收集的侵权人侵行为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可以登录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举报投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5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韦某升等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案件事实2021年11月至12月间,韦某升、韦某泽、韦某飞在浙江省义乌市等地,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冒权利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组委)注册商标的奥运吉祥物玩偶、钥匙链等商品。其中,韦某升、韦某泽、韦某飞共同销售侵权商品玩偶,销售金额人民币9万余元;韦某升、韦某泽共同销售侵权商品钥匙链,销售金额人民币2万余元。公安机关查获待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玩偶369个,货值人民币1.4万余元;查获待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钥匙链60个,货值人民币700余元。二、检察机关履职情况2021年11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开幕在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石景山区检察院)作为北京冬奥组委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某网络平台上存在销售涉冬奥侵权产品的违法线索,及时向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移送该线索。公安机关立案后,石景山区检察院适时介入侦查,列明详细侦查取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赴上海、浙江等地开展取证,完善证据链条。2022年1月11日,石景山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韦某升、韦某泽、韦某飞批准逮捕。2022年1月11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石景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石景山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继续深挖案件线索,根据已到案人员的网络平台销售记录、快递记录等证据,进一步查证侵权商品的上游生产者;在初步掌握相关证据线索后,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引导其继续开展抓捕、取证等侦查活动,成功将生产侵权商品的两名上游人员顾某军、顾某旗追诉到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22年1月14日,石景山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韦某升、韦某泽、韦某飞提起公诉,三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同年1月25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韦某升、韦某泽、韦某飞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均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三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知识就是力量,知识须有产权,产权必须保护。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追诉知识产权犯罪、监督知识产权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使命。附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唐敏 孙茵

审核|王小军

【来源:新邵检察】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地址:

Avatar photo

作者 UU 13723417500

友情提示:现在网络诈骗很多,做跨境电商小心被骗。此号发布内容皆为转载自其它媒体或企业宣传文章,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无意冒犯,如有侵权请联系13723417500删除!

声明本文由该作者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发表回复

服务平台
跨境人脉通
选品平台
U选Market
展会&沙龙
群通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