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劳动观察

摘要:入职未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未签,也未缴纳工伤保险费,这可怎么办?
小尹再问:我入职还未过一个月,企业劳动合同还未与我签,也未缴纳工伤保险费,这可怎么办?
答: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按规定参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为减少用人单位损失,我们建议用人单位越早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越好。
来源:劳动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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