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位亚马逊运营问了我一个问题,不是关于运营的,是关于如何报复别人的。
这位运营是在一家工厂型的公司做亚马逊,本身自己在进入这家公司之前已经有了2年多的运营经验。
她在进入这家公司之后,一直在独自支撑着运营部门,不但悉心教导下属,还把公司的几个产品都做的还可以。
但是,为什么她要选择报复公司呢,因为她最近被公司劝退了,她认为老板这是在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所以她提问我的问题是:“怎样能把公司的产品全部搞死?”
当然,我不能回答她这个问题,不是不知道答案,是不能这么去做。
想搞死一个亚马逊店铺,方法太多了,这也是我们亚马逊卖家有时候始终缺乏安全感的原因之一。
但是,你要想想,这样做的代价是什么。
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因为这样的惨痛案例就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了。
我记得是在去年6月份,我们的公众号就曾报道过一起类似的事件。
当时事件是发生在陕西西安市,有两位亚马逊运营在被劝退后,就用极端的方式,对前公司实施了报复。
然后,代价是巨大的且不可逆的!
这两位亚马逊运营,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当时立即被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西安的这两位亚马逊运营均为男性,之前在该公司运营部任职,负责部分主力产品的运营。
后来这两位运营因为种种原因从公司离职,离职原因让二人心生不满,随即二人便确定了对前公司和前老板的“报复计划”。
由于工作上的便利,二人轻而易举的修改了公司亚马逊店铺的账号密码,这样账号就处于两人的控制之中。
接下来二人的一系列操作也让两个人的人生路程发生了致命性转变!!
首先,二人不但修改了店铺的密码,还立即修改了店铺绑定的收款系统的银行卡,这个操作就让公司的货款轻而易举的进入了二人的口袋。
其次,二人将大部分公司的主力产品以一折进行销售,之前卖90美金的产品,现在卖9.9美金。
这两部操作,让公司的产品迅速都被秒空,秒空后的资金也“顺利”的进入二人的腰包。
当公司老板发现的时候,为时已晚!
公司主打店铺几乎所有的产品都被亚马逊下架了(猜测是因为销量激增),然后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600多万元!!
这下事情闹大了,600多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
(图片来源:澎湃网)
我国《刑法》第285条第2款明确规定: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是指“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
以上的”。
该公司直接损失已经超过了600万元,显然已经达到了刑法规定的“五倍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后面这则新闻的后续报道就没怎么关注了。
但是已经被刑事拘留的人,面临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也许这二位在亚马逊运营上算是两位优秀的员工,但是在法律知识上,确实两位不折不扣的“法盲”。
同样的,昨天咨询我问题的那位运营,如果也采取了类似的报复方式,也会跟上面这两位运营的结局是一样的。
这样的事件几乎每年都在发生,在2年前的2021年,圈里也曾发生过一起比较知名的“离职员工报复前公司”的事件。
当时是一名已经从前公司离职的亚马逊运营,因对离职不满,用测评单的方式来勒索公司一万元,最终公司老板选择报警。
后来据说该离职运营还当场在派出所给老板下跪,乞求老板的原谅并请求老板出具谅解书。
(图片来源:澎湃网)
所以,当这位运营在咨询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前公司的产品快速搞死时,我并没有告诉她答案。
如果这个答案我告诉她了,那就真正是在害她,那就等于是给一个想要杀人的人提供一把“凶器”。
其实,当你进入社会久了以后你会发现,“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的现象是非常多的,每个人的一生也大概率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但是,当你遇到垃圾人的时候,你不能用牺牲自己的方式去反击对方,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我建议她还是向前看,毕竟只要自己有实力,只要自己肯下功夫,换个地方也未必是一件坏事,这样的老板,早点离开也是件好事。
她在最后,也说自己不应该这么冲动。
之前看过杨绛说过的一段话,我一直记在心里。
“所谓见过世面,不是去某个高级餐厅吃个饭,也不是去世界各地旅行了一圈,而是当各种人性在你面前徐徐展开的时候,你的那份宁静与坦然。”
所以,如果有人负了你 ,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是你唯一的应对之路。
其他的,都只能让你徒增烦恼。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