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分别在招标和履约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按照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它的实质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金额、形式递交,如为联合体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应按规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交,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履约保证金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担保。它的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