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这个词流传性很高,它不仅是一个名词一种权利,还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智慧世界”。
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活动成果变现的直观体现。它包括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等权利内容。其中专利、商标、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三大主体部分。
一、专利权
【定义】一项被依法授予的发明创造首创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的独占、使用、处分的专有权利。
【主体】即专利权的关系人,是指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
【客体】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等方面提出的,具有实用性的的新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主要是指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做出的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等
二、商标权
【定义】一项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
【主体】指依照商标法,对为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标记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客体】即注册商标,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
商品商标: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使用于商品上,是指将商标贴附在商品上或者商品的包装、容器、交易文书等纸上,将商标用于宣传、商品展销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也属于商标使用)
服务商标: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于他人的服务相区分而使用的商标。(服务商标的使用方式包括:直接使用于服务,如使用于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的照片、工作人员服饰等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
【商标权人的权利】独占使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三、著作权
【定义】在我国,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对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主体】指依照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客体】即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且固定下来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 以及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著作权人的权利】主要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获得报酬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