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2万元款已收到了,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调解员认真负责,通过调解快速结案,我还不知道为这事要来回折腾多久。问题能这么快解决,真是没想到。这个结果我很满意!”6月9日,胡某高兴的向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回访的调解员连声致谢!
2023年4月5日下午,胡某在光山县某物流公司送快递期间,因快递货物太大,导致胡某某在搬运过程中摔倒,头碰到快递箱上,当时有头晕现象。回到家中先出现呕吐症状,后休克,家人紧急将其送入医院治疗,诊断为脑出血,并及时做了手术治疗,共花医疗费62602元。因胡某及家人认为他是工作期间在搬运快递货物过程中摔倒导致住院治疗,所以光山县某物流公司应承担医疗费用,双方协商无果,故到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县调解中心受理纠纷后及时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在调查中,胡某某说他是某物流公司职工,是在工作期间导致受伤住院,所以要求该物流公司承担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25597元。物流公司负责人说:胡某自己本来就有高血压,他入院时也是脑出血进行手术治疗,是基础病,与公司没有关系,因此不愿承担相应责任。胡某解释医院诊断治疗其脑出血主要是因为在搬运过程中摔倒碰到头造成的。调解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情理法结合方法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物流公司承担20000元,剩余的5千多元钱由胡某自己承担。协议签订后,某物流公司按时履行了协议内容。

下一步,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践行“枫桥经验”,探索人民调解新模式,及时高效调解矛盾纠纷,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通讯员:光山县司法局 李乃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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