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 12 月 26th, 2025

为迎接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培育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小课堂”专栏推出知识产权周特辑,每期精选一个知识产权小专题,带你了解更多精彩法律内容。

点击图片播放视频

刚刚结束不久的北京冬奥会,为全世界献上了一场精彩绝伦的体育比赛盛宴。此间全民参与冬奥运的热情亦是空前高涨,可爱的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一墩难求”,斩获多枚奖牌的滑雪天才少女谷爱凌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在大家还沉浸在奥林匹克精神,传递着“一起向未来”的时代之音时,有少数人为了“蹭热度”,将“冰墩墩”“谷爱凌”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商标,造成对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已享有的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以及谷爱凌的姓名权的侵害,违背了公序良俗,造成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严重扰乱了知识产权管理秩序。

何为恶意抢注商标呢?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就是说,明知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仍申请注册商标的,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均属恶意抢注商标。

如遭遇恶意抢注商标,如何维权呢?1、对初步审定公告期内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由商标局调查核实后做出决定。2、对已注册的商标,符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的,由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符合《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后做出维持或者宣告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恶意抢注商标的申请人除了需要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之外,还可能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也可能被知识产权局列为失信主体并对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在此提醒大家,“傍名牌”“搭便车”“蹭热度”这种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不可行!

来源:长法微言

Avatar photo

作者 UU 13723417500

友情提示:现在网络诈骗很多,做跨境电商小心被骗。此号发布内容皆为转载自其它媒体或企业宣传文章,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无意冒犯,如有侵权请联系13723417500删除!

声明本文由该作者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发表回复

服务平台
跨境人脉通
选品平台
U选Market
展会&沙龙
群通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