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9 月 23rd, 2025

转自:劳动午报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4起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包括美团外卖平台网店销售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案、京东商城网店销售医疗机构制剂案、小红书平台网店无证销售药品案、拼多多商城网店无证销售药品案。(4月17日 中新网)

药品网络销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医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有数据显示,医药网络销售规模已经从2012年的16亿元发展至今已达2000多亿元,市场规模增长迅速。然而,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无证无资质销售药品的情况时有发生。

网络平台无证卖药、卖无证药,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危害公众用药安全。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诸多规定。其中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资质要求“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未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的生命息息相关,如果错用、滥用处方药,轻则贻误治疗,重则危及生命。

药品不是想卖就能卖,药品的经营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不仅阻碍药品网络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对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造成威胁。

各地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充分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筑牢药品网络销售安全底线,确保药品全过程质量安全。围绕药品网络销售,推动形成企业主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共治格局,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保障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潘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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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U 137234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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