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 9 月 1st, 2025

  今日(3月4日),本报从广州市黄埔区住建局获悉,由于未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被行政处罚,并记不良行为半年。

  

  据悉, 广州市黄埔区住建局于2022年7月18日对知识城南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北片)(标段三)工程种植顶板的防水层做法未严格按图施工立案调查。经调查,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上旬在该项目未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地下室顶板防水卷材在种植顶板未做耐根穿刺防水卷材就实施细石砼保护层进行隐蔽。目前该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施工合同、图纸、防水分项综合造价情况说明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整改通知书》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黄埔区住建局于2022年9月22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穗埔建书〔2022〕2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穗埔建听书〔2022〕08号),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对此,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提出听证申请,后该单位因疫情影响,申请延期听证,并于2022年年12月12日申请恢复听证。黄埔区住建局于2023年1月4日组织听证,经过听证后认为该单位的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根据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黄埔区住建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肆佰零伍元叁角肆分(153405.34元)。

  此外,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记录及管理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1〕451号)规定,对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有效期半年。生效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9月1日(有效期6个月)。

  据企业官网和天眼查显示,中大集团是以科技研发、智能建造、装配式工业、地产置业、物业管理、矿产开发等多个业务板块为一体的多业态集团公司。集团在广州、南昌设立双总部。法定代表人为彭国禄。(文|中国基建报 胡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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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U 137234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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