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参与行政裁决程序,降低维权成本,提升行政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办法》,明确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等可以适用线上口头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办法》,明确可以适用线上口头审理的具体行政裁决案件。(网络截图)
线上口头审理,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行政裁决中通过互联网在线的方式完成行政裁决案件口头审理程序。线上口头审理具有召集和参与便利,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以及交通、差旅等费用成本,减少口头审理工作时间的优势,与线下口头审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审理办法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可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线上口头审理,可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当事人开展线上证据交换,通过同步或者非同步方式完成举证、质证等程序。审理时发现需要通过线下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的,可以在线上口头审理后在线下安排核对、查验。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案件等行政裁决工作,共审结首批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件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70件。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裁决类案件审理工作,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记者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