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牟燕红)“我参加过失业保险,现在失业了,请问我能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能的话如何申领?”2月9日,云南省就业局局长刘国彬将率队做客《金色热线》直播节目。节目中,云南省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处处长戴立秀就网友关心的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戴立秀介绍,这个问题关系到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失业人员都很关心的问题。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符合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待遇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的,都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就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标准而言。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我省失业保险金月计发标准为:一类地区1710元/月、二类地区1575元/月、三类地区1440元/月。具体享受失业保险金月数按缴费时间的长短来核定。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可领2个月,满2年可领4个月,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节目中,戴立秀还谈到了延长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扩围政策。为继续做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关心关爱,及时解决困难问题,我们对2022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延长受理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延长受理对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延长期间申领条件、标准按照《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1号)政策执行,即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最长可领6个月。
据了解,为了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待遇,全面推广经办新模式,免跑即领、免申即领、免证即领,线上线下都可申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https://hrss.yn.gov.cn/jyj/)、“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