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近日,深圳市财政局发布了59号政府采购处理公告,驳回了一家供应商的投诉,涉及项目为“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生物实验室(细胞房)生物安全柜项目。
对此事件,供应商认为,虽然投标一览表中存在失误写成了318元,但是投标文件中并没有错误,他们也打电话要求澄清。
但代理机构认为,根据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因此代理机构接受了318元的报价,也确实书面要求他们澄清。
但是澄清的内容是让他们解释如何用318元的投标报价完成这个项目,供应商的回答自然是做不到的,因此代理机构认定他们是无效投标。
最终,深圳市财政局判定他们的投诉并没有事实依据,驳回了投诉。
单价错误,总价正确会被废标吗?
这种情况是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按照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若投标报价错误,但已中标,该如何?
竞争性投标。
各家都独立报价,有一定评标规则。各家在不亏本的前提下都想中标,但因为猜不到对方投标价,只能靠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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