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央视新闻消息,深圳华强北,曾誉为中国电子第一街,世界电子市场的睛雨表,但是现在这里的商户大都改为经营美妆产品。然而,在琳琅满目的名牌化妆品背后,却暗藏着一个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行走私的犯罪链条。近日,深圳海关缉私局按照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部署,展开了专项查缉走私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打掉走私团伙4个。经查,犯罪团伙涉嫌走私货物价值超过6亿元。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介绍:情形之一(刷单)将本应批量进口的一般贸易货物化整为零,以跨境电商零销商品进口,从而达到少缴税额之目的,在司法实践中称之为伪报贸易方式走私。这在司法实践基本上已经有共识,争议不大。
不过,另外一种情况(推单)——将其他平台(如淘宝、微商)发生的零销交易转移到与海关联网的电商平台申报为跨境电商,是否构成伪报贸易方式走私?在实务界争议较大,有些地方按伪报贸易方式(即将个人物品伪报成跨境电商),有些地方则不按走私处理(如上海地区)。吴国雄律师认为,按照“实质重形式”的刑事原则,此种情形不按“伪报贸易方式走私”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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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转自:海关法律事务评论 编辑:胡青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