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经常要路过的一家成立二十多年的港资玩具工厂,在周三四左右天爆出倒闭的消息,工厂规模还算比较大,占地面积不小,听说在倒闭当天都还有工人在上班,领班的发现有人来看机器设备,意识到可能老板要变卖资产跑路,立马让员工停止作业,守好机器。
每天一早都能看到大门口内有十多二十人聚集在里面,还听到里面有人说已经找不到老板了。
听说里面的机器其实不值多少钱,厂房又是租的,就算变卖了所有机器设备,还不知道够不够发工人的工资,现在的老板大多数都贼精,宣布破产前肯定早已提前几个月甚至一年将资产转移,国内做生意都喜欢采用月结几个月的付款方式,又一批与其合作的供应商要被这家公司拖垮了,希望工人工资除了最后一个月外,其他月份都有按时发了,不然也太惨了,白干几个月。
个人觉得企业宣布破产,老板及其大股东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做法有点强盗行为,破产后大多数老板大股东照样富的流油,苦了那些被欠工资的员工以及与其合作拖欠巨额材料费的供应商,甚至可能凭着破产企业老板的一己之力会导致一连串合作的材料供应商不得不宣布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