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USPTO(简称“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即标志着一项受到美国法律管辖的法律程序的开始。按照美国联邦法规规定,仅以下申请人或注册人的代理:
所有美国境外的商标申请人、注册人以及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诉讼的当事人,在办理美国商标相关业务的时候必须由获得执业的美国律师代理。
所以,中国商标申请人是不可以自己去注册,当然,如果你有一家美国公司,当然是可以用美国公司的名义自注册美国商标的。
如果聘用外国律师或其他未被授权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办理相关业务的个人在有关商标申请的事务中作为您的代理,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商标申请审查过程延长。您的申请被放弃。因此产生的任何注册的有效性受到损害。除以上所述外,非律师以及外国律师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办理商标事务时不得作为另一人的代理采取以下任何行动:
与拟提交商标申请或与申请有关文件的申请人或注册人进行协商或对其提出建议。准备或处理申请、回复、注册后维护文件或其他相关文件。签署申请修正、对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核文件的回应、致局长的诉状、通信地址更改申请、或明示放弃请求书。授权予审查员修正或授予优先的行动。向商标审理与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或提起异议、取消或并存使用诉讼程序。针对美国专利商标局从事未经授权的商标法活动属严重问题,若有发生,我们会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
驳回未适当签署或授权的申请。排除担任律师、联系人、签字人或国内代理人的非授权个人或实体。所以,注册美国商标,需要交给专业代理人,聘请美国律师申请,才会合规和更加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