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瑶海区新扬耀轴承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动化配件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3〕28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新扬耀轴承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0102600332274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动化配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1、没收产品 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标注“”商标图案的共计66件自动化配件产品;2、罚款3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20日
举报/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