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5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涉及“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典型案例
1
沪ECA***
▲2022年11月16日15时31分,号牌为
沪ECA***的小型轿车在沪闵高架近虹梅立交出口路段,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2
沪G68***
▲2022年11
月16日14时14分,号牌为沪G68***的小型轿车在S20外环高速内圈五洲大道出口路段,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3
苏BH8***
▲2022年11
月16日15时49分,号牌为苏BH8***的小型轿车在G50沪渝高速近赵巷出口路段,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4
沪LL2***
▲2022年11月3日15时46分,号牌为
沪LL2***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唐黄路八灶港桥南侧,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5
浙AJ5***
▲2022年11月16日15时26分,号牌为
浙AJ5***的小型轿车在松卫北路车阳路,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