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跨境知道快讯:还在为使用证据烦恼?美标注册前一定要
作为世界经济强国,美国一直是企业海外商业布局不可或缺的重要市场。美国市场的高收益和购买力都吸引着企业进行品牌投放。
然而市场开拓少不了品牌的先行布局,这就不得不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了,那么在进行商标海外布局时,美国商标该如何注册?今天就跟着成长小妹一起来看看。
美国商标申请方式美国商标法遵循“使用在先原则”,商标权利归属于最先使用该商标的个人或公司,而不是最先注册商标的个人或公司。
对照在到具体的商标申请方式选择中,美国有四种不同的申请方式可以供申请人选择:
1. 商业使用(Use in commerce basis)即先进行了商业使用,后申请商标。
2. 意向使用(Intent-to-use basis)即现在还没使用,接下来会使用。
3. 外国申请(Foreign application basis)也称“外国优先权基础”;即,在6个月内在原属国申请过商标,再到其他国家申请时可以申请优先权把申请时间与原属国保持一致。
4. 外国注册(Foreign registration basis)即在其他国家已经注册过了,基于在先注册再来提交美国商标。
01 Section1(a):商业使用(Use in Commerce basis)这四种方式中最常见的申请方式就是第1种实际使用申请(Use in commerce basis)——即申请商标在申请前已经实际在美国进行了商业使用。
那这种申请方式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呢?
优势① 相比其他类型,费用比较低廉;
② 资料比较容易准备。
劣势① 随着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越来越普及,以及入驻各大平台的需求日渐严格,很多并没有实际使用或者使用证据没那么“高质量”的时候,这种方式申请就很难了;
② 随着美国商标局对使用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很多商标在申请阶段都因为证据不符合要求而被下OA(审查意见),极大地增加了申请人商标申请的成本,同时商标申请周期也被拉长迟迟不能拿到审查结果,直接影响到之后的商业布局。
02 Section1(b):意向使用(Intent-to-use basis)虽然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阶段,不需要提供商标已经在美国使用的证明,但是,在美国商标局审查完成并下达Notice of Allowance之后,还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使用证据,未提交使用证据,则会被视为放弃商标权,也就是商标最终无法获得注册。
如果申请人产品在未来几年不太可能进入美国市场的,建议不要选择此种基础。
03 Section44(d):外国申请(Foreign application basis)若申请人在外国已经申请了该商标(还未获得注册),便可以此为基础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同商标的注册申请。
若距离国外申请的日期在6个月内,则可以要求优先权申请。
这里要注意的是,基于此基础的申请,商标申请的信息必须与国外申请保持一致。
04 Section44(e):外国注册(Foreign registration basis)我们今天要给大家隆重介绍的就是很容易被忽略的申请方式:外国注册。
前提你需要有一件已经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注册的商标(拿到注册证书)。
要求申请美国商标时需要与基础注册商标的信息保持一致,如:申请人主体、大类、商品小类。
最重要的在申请阶段,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其在美国使用商标的证据;在注册阶段,也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
这种方式对于已经在美国以外国家取得商标注册的人来说非常友好。
而在美国以外国家取得注册,根据不同国家的审查时效,最快的如德国不到3个月就可以拿到证书、比较快如欧盟、墨西哥也能在4-6个月拿到证书;如果你提前已经在其他国家注册过了,那对你来说简直有如神助,可以为你美标的申请之路减少很多的麻烦。
不同申请类型的对比美国商标注册的审核流程非常严格,加之近两年美国商标量的急剧上涨而审查员相对有限,整个注册流程时间也比较久;所以申请人注册美国商标的话需要事先做足准备,选择合适的申请基础为你省去不必要的烦恼,让你的商标注册更加顺畅高效!有美国商标注册需求的朋友也可以咨询成长妹哦~
文章来源:https://www.ikjzd.com/articles/1639094216196714498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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